******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事务所,为《阳泉市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提供立法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泉市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专项法律服务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国家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6、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7.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8.报价人近五年已完成的立法项目业绩;
9.相关报价及明细;
10.服务方案。
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资料递交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农村局一楼104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3、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8;00
4、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5、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