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四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
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四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征求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 包类别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 | 理化标准物质及质控样类 | 3.75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4.履约期限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惠政策。
(二)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征求报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4月28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获取方式: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 (
******)自行下载本项目的征求报价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征求报价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前,采取邮寄方式,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采购人收件信息:冉老师,023-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6室。供应商应充分预留邮寄时间,避免由此造成逾期送达。因邮寄问题出现的逾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海关技术中心9楼会议室
4.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
(2)未按规定密封文件的。
(3)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递交的。
五、征求报价期限
自本征求报价发出之日(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8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联系人:冉老师;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联系方式:023-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柯老师;
联系方式:023-
******。
附件1: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四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征求报价文件.docx附件2:包1:理化标准物质及质控样类-重庆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四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