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兴盛乡生态修复项目(一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兴盛乡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己******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泾源县兴盛乡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5】0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源局,估算投资1241.69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一标段:兴盛乡
二标段:红旗村
三标段:上黄、下黄、上金等村
四标段:上黄、下黄、上金等村
五标段:上黄、下黄、上金等村
2.2建设规模:
1、整理农用地153.0504公顷,新增耕地20.7532公顷,其中:土地平整、土地深(松)翻、增施商品有机肥及田间道路整修、砂砾路铺设、主干道路硬化等。
2、整理空置宅基地复垦面1.4953公顷,其中:生态修复、土地平整等。
3、上下黄沟道治理及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项目规模5.1616公顷,沟道治理长度3.13千米。
具体以批复、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价:1241.69万元
2.5招标范围:批复、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五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参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88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免缴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尽快熟悉新申子交易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00寻求帮助。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泾源县西苑路26号 地址:固原市浙商公寓A座1221
邮编:756400 邮编:756000
联系人:杨涛 联系人:王虎晓
电话:****** 电话:******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