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水东村,占地面积约为5905m2。根据《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可知,本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G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1、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第一阶段)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1986年之前,地块内为农田、空地;1986年至1996年,地块内为金坛市化工原料厂******有限责任公************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从事再生胶的制造,2015年******有限公司租用,2022年下半年停产;2022年下半年至今,地块闲置,主要生产车间已拆除,目前除东侧办公楼及西侧两处库房外,其他区域均已拆除。
鉴于地块内历史上长期用于企业生产,因此地块内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查明该地块污染状况。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土壤点位S1-S6、地下水点位W1-W4,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DZS、1个地下水对照点DZW。
根据样品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送检土壤样品24个(包含现场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现场平行样1个);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含特征污染物:砷、铜、多环芳烃(8项)、苯、甲苯、二甲苯)、pH值、4-氯甲苯、氟化物、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砷、铜、多环芳烃(8项)、苯、甲苯、二甲苯)、《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35项(含特征污染物pH值、氯离子、氟化物、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4-氯甲苯。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1个特征因子苯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点位位于生产车间二,除苯外其他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7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0个毒理学指标及特征污染物超标,分别为臭和味、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锰、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碘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甲苯、氯苯、二甲苯总量(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二氯苯、4-氯甲苯、氯化物,超标点位主要位于废水处理区域与生产车间一。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满足工业用地第二类用地开发建设需求,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